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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本篇為《歸鄉》的續篇,未閱讀過前作雖不影響本篇劇情的理解,但會一定程度影響對劇情的感受

 

 

  

  方才看到主角自斷左臂才得以脫離險境,劇情正到緊要關頭,車廂裡就傳來到站的廣播。兩個半小時車程還不夠林明光看完主角歷經三次試煉,進入師門,連整個故事的五分之一都不到,他一邊想著不知道主角能不能順利成為青雲真人的弟子,最後飛升成仙、脫去凡胎肉軀,一邊站起來取下行李架上重甸甸的行李,背上隨身背包,跟隨著要下車的旅客在兩排座位中間排成直列。

 

  三天兩夜,他只帶了替換的內衣褲、兩件上衣和一件褲子,就在背上的背包裡;手提行李袋中塞滿了自家曬的菜脯、花菜乾、農會出的罐頭和一大包蔬果,都是阿嬤硬塞進去的。就算他向老人家解釋這些東西北部都買得到,老人家也只會用中風後不太流暢的言語,堅持他得把家鄉味帶給北上打拼的阿叔。

 

  

  「你真的不去畢業旅行?」

 

  那天晚上,爸爸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剪腳指甲,一隻腳屈起,踏著椅子邊緣,剪下的月牙形碎屑掉在底下的廣告單上,頭也不抬地問他。一邊的電視播著政論節目,電視是新的,剛買沒多久,螢幕上那些名嘴們正在激烈辯論某個議題,他知道爸沒在看,開著只是為了讓屋子裡有點聲音,不然就太安靜了。

 

  「不去。」

 

  明光的眼睛黏在手機上,簡短回答。

 

  修道之人,須得摒棄世俗牽絆,方可脫去凡骨。汝可尚有牽掛?

 

  弟子上無父母、下無妻兒,無處可歸,這世間於我不過是可棄之物。

 

  平常這個時候,爸爸剛帶著倦容回來,接著任由政論節目播整個晚上,他自己卻倒在沙發上呼呼大睡,直到深夜才關掉電視回房間去睡。父子間的對話總是不出「食飽未?」、「吃飽了。」、「錢還夠用嗎?」幾句話,明光已經習慣爸爸凡事不過問,今天被叫來客廳聊天,真的尷尬到不知道聊什麼好。

 

  「喔。」

 

  爸爸點點頭,放下剪好的那隻腳,嘴裡叼著菸,七星的氣味和蚊香混在一起,聞起來很刺鼻,他又屈起另一條腿,像突然想起什麼,指甲剪停了下來。

 

  「不然去桃園找你友敬阿叔好了。」

 

  「阿叔不是在台北?」

 

  「搬家了。講桃園較俗,台北買袂起。」

 

  這個叫「友敬阿叔」的人在印象中只有模糊的影子,妗婆葬禮見過一次,百日的時候好像也有回來一趟,後來就無消無息。明光對他不是沒有好奇,爸爸後來搬去妗婆房間睡那張帶著髮油味的床,把原本是友敬阿叔的房間給他用,因為有書桌,光線也比較好。房間書櫃上盡是些看不懂的書,他好奇友敬阿叔是個什麼樣的人,問了幾個人都沒得到結果,不外乎是會讀書、很文靜、在台北當公務員,有時候還會多一句「你佮伊有淡薄仔相𫝛(你跟他有點相像)」。

 

  他也向其他人問起,和自己有點相像的友敬阿叔結婚了沒有?但這個話題總是沒能繼續下去,長輩們不是沉默,就是直接換個話題,白菜的價格、三層肉一斤漲了多少、昨天晚上新播出的八點檔,總是有更多別的事可以聊。

 

  「阿叔一個人住?」

 

  「聽說是跟朋友住在一起。」

 

  爸爸將指甲屑倒進垃圾桶,吹了吹又讀起廣告單上的內容,碩大字體、鮮豔顏色,大賣場這期雙十一購物節又降價多少,各種琳瑯滿目的商品,一輩子的吃穿行住都在上面了。他的問題太過不重要,和民生全然無關,不需要被當一回事。

 

  但都自己買房子了,為什麼還要跟朋友住在一起?

 

  

  明光伸手在牛仔褲側邊擦了擦,抹去掌心的薄汗,覺得自己心跳也比平常快些,但不害怕。和他搭著爸爸的小貨卡下車的小車站不一樣,中壢車站雖然不大,但很新,看起來剛蓋好不久,車站裡還有新漆的味道。重要的是人很多,從車廂裡湧出的下車人潮把他往前推,不過他以前有時會跟方志軒兩個人搭車去彰化市區,知道這個時候跟著告示牌走就不會錯。今天也是畢業旅行的第一天,他往北,同學們則往南,快到中午吃飯時間了,他記得通知單上面寫的是美濃粄條,方志軒一定又把韭菜全部挑出來。

 

  出了站,他往右邊走,他事先跟友敬阿叔交換了聯絡方式,說好會在車站前面等他,也把照片傳給對方,好在人群裡方便相認。他看著照片,一張是不太成功的自拍,另一張則好多了,大概是一起住的朋友幫忙拍的,怎麼看都不覺得兩個人哪裡像,倒是阿叔的眉目和那個模糊的影子對了起來。

 

  明光一眼就認出友敬阿叔,穿著件淡藍色襯衫、灰色長褲,無框眼鏡,看起來就是個普通四十多歲的中年人,和照片裡沒什麼不同。他在那人面前站定,真要叫人時反而畏生起來。

 

  「明光,我是友敬阿叔。」

 

  友敬用台語打招呼,想接過他手上那一大袋行李,他搖了搖頭,這點東西還拿得動。

 

  「餓了嗎?」這次是國語。

 

  「還沒。」

 

  他搭車前吃了一個大飯糰,糯米的,裡面包著榨菜、半個滷蛋、肉鬆和油條,很能止餓。這攤在衛生所前面擺好幾年,顧客總喜歡跟老闆娘嗑牙幾句,爸爸載他去坐車時順路買了塞他手裡,他其實不想要,飯糰吃起來是方便,但他其實不特別喜歡,也容易胃脹氣。

 

  「那我們先回去放行李。」

 

  提著行李袋,明光跟著中年男子穿過人潮,往排班計程車走過去,注意到四處都有與台灣人略顯不同的長相,聽不懂的外文夾雜在國台語之間,偶爾穿插幾句客語,雖聽不懂也能分辨出來。反而是車站裡的告示牌列上三、四種,他卻只能知道這不是他平常用的語言,聽不出泰語、越語和印尼語有什麼不一樣。

 

  

  在了解自己的媽媽就是別人口中的「外籍新娘」、「越南仔」之前,明光就知道別人都叫他「無老母的囡仔」或「越南查某的囝」,他聽得懂前面那句指的是他沒有媽媽,卻有很長一段時間,都不知道那個「越南查某」是誰。他模糊地記得自己曾經有媽媽,是個安靜不愛說話的人,也記得曾經有個姊姊叫明慧,但某一天開始,媽媽和姊姊就在他的生活裡消失了。也是從那天起,爸爸對那兩個人半句都不提起,衣櫃裡的衣服、化妝台上的保養品和口紅都掃進垃圾袋,像是沒有存在過。

 

  爸爸去做工的時候妗婆把他帶在身邊,他聽著跟妗婆一起揀菜的婆婆媽媽們談起他的母親,帶著憤恨和責怪的語氣,她們說著「家己走轉去越南,連細漢囡仔嘛做伙𤆬走,這款查某實在狼毒」,或者「阿賢真正可憐,毋知當時開偌濟錢娶彼个越南仔」。

 

  他沒有母親,那些話對他沒什麼意義,只是會想,原來媽媽就是這樣的存在。

 

  後來妗婆走了,爸爸去做工的時候他就待在大伯家,阿嬤和大伯母照顧他跟茵茵還有芸芸三個孩子,等爸爸下工才把他領回三合院睡覺,明光以為這就是他的新家了。有天,他聽見芸芸問阿嬤:「為什麼明光哥哥一直待在我們家?」他才了解自己是被寄放的。就算吃飯都有他的一份碗筷,玩具總是三個人一起玩,但那不是他的家,是茵茵、芸芸、大伯母和大伯的家,現在只有睡覺才會回去的、以前和爸爸及妗婆一起住過的那個地方才叫「家」。

 

  等他再大一點,他才聽說這座三合院也不屬於爸爸,是「友敬阿叔」繼承的房子,他們只是借住而已。

 

  

  車子從火車站又開了二十分鐘,在車上明光也不知道該跟阿叔聊什麼,面對朝夕相處的爸爸都無話可說了,更何況是這個只有十年前見過寥寥數面的人。幸好計程車司機滔滔不絕談論年底的公投案,友敬阿叔偶爾應合幾句,誰的心思都沒放在他身上。

 

  他掏出手機,繼續看《霸者之路:我如何成為凌雲界大佬》的第二十一章,主角何昭陽已經通過兩次試煉,第一次試煉,他遇上自己過去的死敵,要何昭陽償還他一家十來口人性命,最後主角自斷一臂才脫離幻境。第二次試煉,出現的是他亡故的戀人,羅衫半褪、美人溫軟,幾乎就要深陷慾海而不可自拔,幸得勘破情關,殺妻證道。第二十一章是第三次試煉,出現的魔障竟是拋棄何昭陽的父母,但若撐過這關,他就能拜進青雲派門下。

 

  吾兒昭陽,幸得神佛相助,爹娘能再見你一面……自此何家一家三口,便不再分離可好?

 

  爹娘既已棄我,生恩已清,養恩無存,此後不再相干!

 

  明光把手機畫面截圖,他覺得這段很有意思,方志軒肯定也會喜歡。本來要直接將圖片傳給對方,但想想畢業旅行的行程排得很滿,人家也不一定有時間回覆,不如等回到學校再跟他分享。

 

  「我家到了。」

 

  他跨出計程車門,眼前是一棟大廈,一樓設置大廳和管理員,看起來不像近年蓋的新成屋。他聽爸爸說友敬阿叔買了房時,以為是那種在電視廣告上偶爾會看到的大廈,蓋在各種後面綴著「特區」的地點,有公用的健身房和游泳池,四處看起來都閃閃發亮,沒想到竟然如此平凡。

 

  或許是看穿他的想法,友敬解釋:「這裡離交流道近,方便上高速公路,雖然不是很新,不過該有的設施還是都有。」轉頭接過司機找回來的零錢,他又說:「你要是有興趣,我們也有圖書室,可以去看看。」

 

  一走進大廳,警衛向他們打招呼,態度親切自然:「林先生有客人嗎?」

 

  「這是我姪子明光,會住幾天。」

 

  「哇,長得很帥欸!」警衛一邊將明光的名字寫在訪客登記簿上,一邊熱絡地跟友敬談天:「你們有包裹喔,張先生的,要順便拿嗎?」

 

  「好啊,謝謝。」

 

  友敬拿了包裹,帶著他穿過小小的中庭花園,再搭電梯上到八樓,出電梯門就是一條沒有窗戶的走廊,兩邊各有三扇門,門前面乾乾淨淨的,什麼東西都沒有。但是燈光充足,不覺得特別暗,也沒有通常曬不到太陽會有的陰冷。三合院的客廳和廚房中間有個後房,照不到陽光,拿來堆些陳舊卻又捨不得丟掉的雜物,不管春夏秋冬空氣裡都帶著涼意,隱隱約約總有些霉味。

 

  爸爸不在家的時候,他會一個人在後房探險,把封住的箱子全都打開來,藉著頭上昏黃的燈泡看看裡面放了什麼東西。友敬阿叔的舊物就堆在最裡面,上頭滿滿的灰塵,也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東西;他還找到一個褪色的粉紅色整理箱,裡面放滿小女孩的衣物玩具,芭比和肯尼衣著鮮豔,圖畫紙上歪七扭八的字跡寫著「明慧」。

 

  「待會把鞋子拿進來放,我們這裡規定走廊不能堆放個人物品。」

 

  鑰匙轉動的聲音在走廊上特別明顯,靜悄悄的,其他的門裡也沒有聲響,平常日接近中午的時段,誰也不在家。

 

  「阿叔不用上班嗎?」

 

  他規矩地將鞋子拿進室內,卻不知道該放哪裡好,不知所措地站在門口。

 

  「我請了一天特休,接下來就是週末,懷興明天沒有課,可以開車帶我們到處走走。鞋子放鞋櫃就好。」友敬接過球鞋,掀開鞋櫃放在空處,遞給他一雙綠色條紋的拖鞋。「休息一下,等等我再帶你去吃飯。」

  

 

  明光被帶進書房,裡頭有兩張相鄰的書桌、好幾座書櫃和一張已經收拾妥當的沙發床,深褐色底布,上頭有橘色的線條。他把那一大袋土特產放在客廳,背包就擺在門邊地板,書房鋪著木頭地板,光腳踩肯定很舒服,不像在三合院,不管走到哪裡都要穿著藍白拖,浴室裡甚至有一小角磁磚已經破損,一不小心就會割傷腳。

 

  「另外兩間是我跟懷興的房間,上面有掛門簾的是我的,有什麼需要可以直接來找我。」

 

  他向友敬小聲道謝,等對方走出房間還貼心地將門輕輕闔上後,就忍不住拍了幾張書房的照片,連著小說截圖傳給方志軒。

 

  「今天晚上要住的地方。」

 

  「這段超有趣!」

 

  他把通訊軟體的視窗滑掉,又打開看到一半的小說,倒在沙發床上,長度雖然足夠,但他躺起來不太習慣。以前是友敬阿叔的房間、現在已經是他房間的臥室裡,放的是只鋪了薄薄椰子床墊的紅眠床,沙發有點太軟了。

 

  書房分成兩區,一半書櫃放是大部頭的精裝外文書,和許多A4大小的文件袋和資料夾,全都貼上手寫英文標籤,桌子上散落地堆著好幾份印出來的英文文章,上頭有手寫字跡;另一半書櫃放的是小說,按照作者名字排列,吉本芭娜娜、宮澤賢治和整排的村上春樹,多數是中文書,也有一兩本印著日文書名。不管是哪一邊,明光都沒辦法想像是友敬的書櫃,留在紅眠床旁邊的書是各種無聊的參考書,會出現在國文課本的那些作家,裡面夾雜著一、兩本《荒人手記》和《蒙馬特遺書》,他曾經翻了翻,覺得看不懂。

 

  又滑了一段小說,手機出現低電量警告,明光在背包裡摸索,想要出門前至少把手機充到電量恢復綠色顯示,卻怎麼也找不到充電線。他把整個背包的東西倒在沙發床上,又經過一頓翻找,充電線依然不見蹤影。

 

  或許掉在家裡了。

 

  錢包裡有兩千塊,出門前爸爸塞給他的,說是不要什麼都讓友敬阿叔出錢,也叫他可以買點自己想要的東西,還有一點自己存下來的零用錢,他記得走進樓下大廳前看見路口就有間便利商店,馬路對面還有另一間,買什麼都很方便。

 

  走到掛著門簾的房間前,視線被彩虹色的門簾擋著,看不清楚房內,但門沒關,他敲了敲門,沒人回應。

 

  「阿叔?」他探頭,才發現友敬不在裡面。

 

  下意識仔細看了看,這間房間和書房感覺不太一樣,東西很少,牆角堆著幾個可做整理箱用的大抽屜,旁邊是組合型的鐵架,上頭擺著未拆封的洗衣精、牙膏、沐浴乳和疊得整整齊齊的乾淨毛巾,雖然房裡有床也有枕頭和被子,卻散發出沒有被使用的味道。

 

  「明光?」

 

  他轉頭,友敬正好從陽台抱著衣服走進客廳。一股羞恥感湧上,雖然不是故意的,但他確實偷窺了另一個人的房間。從小別人就對他說,他住的是「友敬阿叔的房間」,久而久之,即使不記得阿叔的臉,他也覺得一直和這個叫友敬的人共用同一個房間,更何況那確實是屬於友敬的家。

 

  「我想去買手機充電線。」他低聲說,有些畏縮,不知道這個時候該怎麼做才好。

 

  友敬打開另一扇沒有掛門簾的房間門,隨手將收進來的衣服丟在床上,再闔上門。像是明白他的羞赧和顧慮,對著他笑了笑,鏡框下的眼角瞇起魚尾紋:「我有多的,可以借你。安卓還是蘋果?」

  

 

  他們去了據說很知名的購物中心,友敬看起來想當個稱職的地主,但光是找到那間烤肉店在哪裡,就迷路好幾次,顯然對這間佔地不小的購物中心也不熟。明光在友敬找人問路時總是到處拍照,然後挑選幾張好看的照片傳給方志軒,假裝自己很忙,一點都不在意肚子實在有點餓過頭,才不會讓兩個人都覺得尷尬。

 

  購物中心逛起來很新鮮,明光在一間3C用品商店停下腳步,有個美國隊長的手機殼正在特價,雖然比夜市貨貴上不少,但還是他負擔得起的價錢,質感很好,他覺得方志軒應該會喜歡。他們都喜歡美國隊長,就算生來矮小又身體弱,還是有機會變得不同,帶領眾人成為拯救國家的英雄。

 

  「你喜歡這個嗎?」友敬在他身邊停下,拿起那個手機殼細看,「我不知道現在的國中生也喜歡DC。」

 

  他愣了一下,友敬阿叔大概完全不懂超級英雄電影,才會把漫威的美國隊長當成DC的,忍不住偷偷笑出來,覺得跟這個不熟的阿叔親近了點。

 

  「阿叔可以送給你。」友敬也跟著微笑。

 

  「爸爸有給我零用錢。」他搖了搖頭,有點不好意思地說:「我想送給朋友當禮物。」

 

  從國小開始,他就不去大伯家了,爸爸每天留飯錢給他,要上工的日子依然要到晚上才會回來。小學三年級起,從半天課程變成整天,學校有供應營養午餐。開學前爸爸開著小貨卡帶他去北斗鎮,到一間比較大的五金大賣場,自己挑選便當袋和便當盒,最後買了鐵製便當盒和動物森林的便當袋。爸爸說難得來趟北斗,帶他去吃了牛排館。現在會自己到處亂跑、去市區逛夜市,這些都變得很平常,不是什麼稀奇的東西,但那時候是他第一次吃牛排、知道有無限暢飲的飲料機和可以隨便吃的沙拉吧。

 

  每天下午,他帶著書包和便當袋回家,自己拿出便當盒來洗。他不知道洗碗原來要用沙拉脫,只記得看阿嬤和大伯母洗碗都是菜瓜布在裡面刷兩下、沖水、然後就乾淨了,便模仿著做;他也不知道便當袋弄髒了就要洗,把裡面的菜渣、湯汁清出來,用洗潔劑刷得乾乾淨淨。

 

  沒有人教過他。

 

  便當盒越來越油膩,沾上菜湯的便當袋顏色變得骯髒,散發腐敗的臭味。他不知道要怎麼辦,也不想換掉自己選的東西,硬是提著同一個便當袋上學,畢竟那是他的,是他自己挑的、屬於他的東西,不是茵茵和芸芸的,也不是友敬阿叔的。

 

  有天,同學發現他的便當袋長了蛆,小小白白的蟲,聚在便當袋底部,看起來就像在吸吮滴下去的菜湯。驚慌失措的級任導師用兩根指頭拎著便當袋,另一隻手抓著他的手臂,把他拖到走廊水槽邊,在便當袋和便當盒上面擠了大量的沙拉脫,皺著臉站在一旁指示他將東西都刷乾淨、甩乾、晾起來。

 

  「林明光有夠癩哥!垃圾鬼!(林明光有夠噁心!骯髒鬼!)」

 

  他的同學趴在窗邊對著他大喊,原本只有一、兩個人,後來整班的人幾乎都對著他喊,直到級任導師阻止他們。

 

  「不可以這樣說!林明光沒有媽媽,爸爸也很忙,他又不是故意變那麼髒的。」

 

  「他有媽媽啦!他媽媽是跑路的越南仔!」

 

  他滿手沙拉脫的泡泡站在水槽邊,想要丟下所有的東西跑回家。可是回家也沒有人等他,妗婆不在了,爸爸會做工到很晚,那也不是他的家,是友敬阿叔的房子。他也不能跑去找阿嬤,因為那裡是茵茵和芸芸的家,他只是被借放的。

 

  如果媽媽要走,為什麼不把他一起帶走?為什麼只帶了姊姊回越南?為什麼他要被留下來,被別人笑是連媽媽都不要的小孩?他做錯了什麼?他沒有自己選擇當一個越南女人的小孩,也沒有選擇沒有媽媽。

 

  他站在那裡,一句話都說不出來,淚水在眼眶中打滾,卻硬撐著不肯掉下來。如果哭,他就輸了,從此以後還會被叫愛哭鬼。

 

  「我幫你一起洗。」

 

  導師已經回到教室,方志軒卻偷偷溜了出來,接過他的便當盒,動作熟練地刷洗,一點都不在意上面的油膩。

 

  「這個邊邊很難洗喔,我阿嬤說要刷兩、三遍才會乾淨。」方志軒轉頭對明光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,帶著一股豪氣:「以後你不懂,可以問我,我在家都會幫阿嬤洗碗!」

 

  

  明光第二天睡到中午才起床,昨天晚上友敬帶他去看電影,回到那個家已經比較晚了,沒有掛門簾的那個房間關著門,燈光從底下透出來。友敬阿叔說張懷興為了明天有空開車帶他們去玩,今天晚上得改完學生的作業,雖然沒能打招呼不太好意思,但請他不要介意。明光洗完澡,又看了幾段小說,才依依不捨放下手機。

 

  何昭陽終於如願入了師門,青雲真人指派手下第一大弟子帶領他從根基修練起,師兄無風木訥寡言,卻是個善於照顧人的溫柔男子。何昭陽幼時被父母捨棄,自小顛沛流離,雖糊里糊塗和妻子結親,享受過月餘快樂時光,戰亂又起,妻子香消玉殞。在他的一生中,從未有人照料、為他著想,對何昭陽來說,無風如同長兄。

 

  明光睡得不太好,接近清晨才睡著,沙發床雖然舒服,但畢竟是別人家,氣味和空間都感覺不對。他翻來覆去好幾個小時,有時淺淺睡著,又因為不明原因驚醒,一片黑暗中他仍然可以模模糊糊看到陌生的家具輪廓,不是那張他已經睡慣了的紅眠床。友敬阿叔家的書房沒有窗戶,平常只要他躺在紅眠床上,就能透過窗戶看到外面的空地,爸爸說那邊以前是曬穀場,可是從他有記憶開始,那片水泥地從來沒有曬過稻,他總是在那邊一個人玩,妗婆就坐在靠近門口的藤椅上看著他。

 

  他先聞到的是煎蛋的氣味,被油逼出來的蛋香,然後是醬油在爐火上滾的味道。這時候有人敲了敲門,他急忙從被窩裡鑽出來應門,友敬阿叔站在門口,廚房的方向傳來鍋鏟和鍋子碰撞的聲響,一陣陣食物氣味從那邊傳來,明光覺得自己餓了。

 

  「睡醒了嗎?先去刷牙洗臉,懷興做了午飯,下午帶你去大溪走走。」

 

  他在桌邊坐定,檯面上已經有三菜一湯,菜脯蛋、黃瓜鑲肉、炒香菇小白菜和絲瓜麵線,一個沒見過的背影站在廚房中島的另一邊,還開著火在炒另一道菜。友敬催促他趁菜熱時先開動,但明光搖搖頭,就算他長年來都一個人吃飯,也知道要等所有人都上桌再動筷,只是這種感覺很新鮮,會特別讓人覺得圍在桌子旁邊等吃飯的人是一家人。

 

  一盤油亮又香氣十足的三杯茄子被放到他面前,老薑、麻油和九層塔的味道讓人想多吃兩碗飯。這是長形的四人餐桌,穿著黑色POLO衫的張懷興在他斜對面坐下,緊靠著友敬,一張被太陽曬成淺麥色的臉對他爽朗一笑,眼睛裡閃閃發亮,和他是很不一樣的人,也和友敬阿叔是很不一樣的人。就像他跟方志軒一樣。

 

  明光小聲地打了招呼:「張叔叔。」

 

  張懷興主動向他伸出手,友善但不至於熱情到使人退卻地握了握他的手,很快就放開,笑容裡保有適當的距離。

 

  「昨天在忙,就沒跟友敬一起去接你,真是不好意思。」

 

  「不會,謝謝張叔叔的午餐。」

 

  「多吃一點。這個菜脯、黃瓜和絲瓜都是你帶過來的,新鮮的時候吃最好,放久就可惜了。」

 

  明光應聲「好」,低頭吃飯,原本昨天和友敬稍微熱略起來的氣氛,又因為有陌生的人在一旁,顯得冷了下來。友敬沒開車,不過他們昨天坐計程車、機捷其實都很方便,而且也沒有下雨,花最多時間反而是在找烤肉店的時候,他大概傳了十來張照片給方志軒。就算下雨,張懷興不過是友敬阿叔的朋友,不要說根本沒有去接他的義務,就連今天也不需要特別安排空檔,開車載他們出去玩。

 

  或許只是好客?

 

  他的朋友不多,不知道一般情況怎麼樣。方志軒家只有爺爺奶奶,父母都在台中工作,只有週末才會回來。就算他去方志軒家,通常也是看漫畫、小說或打手遊,自己去雜貨店買零食帶過去吃,偶爾留下來一起用飯,長輩也不會特別多加兩道菜。上國中之後他們趁著段考下午的空檔,搭火車去彰化市區閒逛,總是自己去搭車、自己回家,方志軒的爺爺奶奶只要孫子有回家就好。

 

  友敬盛起三碗絲瓜麵線,把其中一碗遞到他面前。

 

  「這些菜色合你的口味嗎?」

 

  「很好吃。」

 

  其實對他來說都偏甜了一點,菜脯蛋是熟悉的味道,但其他菜色每樣吃起來都帶著甜味,像是加了砂糖,鹹鹹甜甜吃起來很奇怪。明光端起絲瓜麵線,挾起來才發現不是麵線,麵體較寬、扁扁的,吃進嘴裡很滑溜,有點脆,不是麵線那種入口即化的口感,也沒有咬勁。

 

  「那是豆簽。」

 

  大概是他盯著筷子的時間太長,還一臉困惑,張懷興笑著為他解答。

 

  「我老家在鹽水,家裡絲瓜都是煮豆簽,放點薑絲、蛤蠣就很好吃。認識友敬後才知道只有南部人吃豆簽,你試試看,喜歡的話可以帶一些回彰化。」

 

  稱不上喜歡,倒也不討厭,就是不習慣。

 

  就像他坐習慣了爸爸的小貨卡,硬梆梆的椅子、轟隆作響的引擎聲和偏高的視線,十幾年的老車懸吊系統已經鬆弛,一路從家裡晃到車站他通常已經不怎麼有胃口,如果想交談,還得扯著嗓子說話,而他們通常是不說話的。

 

  由於是假日,又比較晚出發,張懷興載著他們在路上塞了一段時間才到大溪,還卡在路上時他低頭讀小說,突然聽見友敬問:「要不要喝水?」明光以為是在問他,才剛抬頭,還沒回答,就聽到張懷興說:「好啊。」接過對方手裡的保溫瓶一飲而盡。

 

  上快速道路之前,他也看見友敬拿同一個保溫瓶喝水。

 

  那些不能解釋的部分都拼了起來。

 

  課本上有教過同性戀,他聽過這個詞,知道概念是喜歡上同樣性別的人、想和同樣性別的人做愛,老師上課時也說過這些人並不是「怪胎」、「不正常」,沒有人應該要為了自己喜歡什麼性別被歧視或霸凌,因為「性傾向不是他們自己選擇的」。大家在課堂上只敢偷偷竊笑,誰也不會跟老師多說什麼,但一出教室,總是有人被罵「娘娘腔」、「死Gay」,同學間彼此脫褲子和抓鳥不少見,可是如果真的有哪兩個人走得很近,超過了「好兄弟的界線」,被班上孤立已經是最好的結果。

 

  明光還記得每年新聞播報同志大遊行,不管是在小吃店或家裡,只要那些拿著彩虹旗、穿著暴露的人出現在電視畫面上,如果不是立刻被轉台,就是會有人對著新聞破口大罵,「男不男、女不女,教歹囡仔大細!」、「逆天啦!遮的人,緊慢予人拍死!(違背天理啦!這些人,早晚被人打死!)」、「卸世卸眾!(丟人現眼!)」。

 

  於是他知道了,就像學校課本裡把嫁到台灣的人稱做「新移民」,說他們這些孩子是「新台灣之子」,可是他們還是「越南查某」和「越南查某的囝」。就算不是自己的選擇,就像他沒有選擇自己被越南母親生下,同性戀也沒有選擇喜歡同樣性別的人,他們就是被這個社會所厭惡、排斥和唾棄的一群人。

 

  他們注定不幸,注定扛著這樣的身分過活。

 

  為什麼友敬阿叔看起來那麼幸福?

  

 

 

  他今天下午就要搭車回去了,到站大概六點多,比畢業旅行坐大巴從高雄開回來的同學還要早,也不需要先回學校集合才能回家。明光點開通訊軟體,他傳給方志軒的照片還未讀,那是昨天去大溪玩拍的照片,天色蠻漂亮,是比較淡的藍色。友敬阿叔說很難得。

 

  一早張懷興就興致勃勃拉著他和友敬阿叔出門,說是要帶他去逛菜市場。原來一座市場可以那麼有活力,不只是店家和攤販,好像只要有一小塊空間,就能拎著自己的商品在那裡叫賣,人滿為患的程度幾乎像過年。裡面有許多沒有看過、稀奇的蔬菜和食物,小蕃茄尺寸的綠色茄子、更小一點的紫色茄子、長得像觸手的豆子、豌豆粉、乳扇;也有比較常見的眷村食物,湖南臘肉、臘腸和年糕。

 

  「有很多罕見的東西吧?我以前在台南也沒看過,是搬到桃園才知道有這些,各種文化大雜燴,不覺得很有趣嗎?」一邊從攤販手上接過看起來像煎餃、卻又不是煎餃的小吃,張懷興一邊對他介紹。「這裡面包的是蘿蔔絲。我看了一本書,上面寫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灣的時候,這裡是滇緬軍民的居住地,才有這麼多閩、客之外的文化。」

 

  比起市場,明光覺得張懷興這個人更有趣,他好像什麼都喜歡、什麼都想嘗試看看。前一天去大溪的時候也是,他們在桃園住了好幾年,應該也去過大溪不只一次,張懷興卻比他更雀躍。路過一間天主教堂竟然還跟裡面的外國人神父聊起來,他跟友敬阿叔只好到處走走參觀,要走之前神父送張懷興一本自己寫的書,內容是原住民圖騰和織布的意象解讀。

 

  他想起方志軒,也是這樣一個什麼都有興趣的人。

 

  他們在市場買了一大堆熟食,不限定是哪間店的,隨意進店裡點上一、兩樣帶走,回家後林林總總擺上一大桌,看起來倒像是年夜飯。過年的時候爸爸會帶他到大伯家圍爐,吃過團圓飯,領了阿嬤和大伯給的紅包,他們就回到三合院,從不跟其他人一起守歲。他和爸爸待在電視前面看新年節目,近幾年他都坐在一邊滑手機,看小說或打手遊,等十二點外面放完鞭炮才回房間睡覺,回那張不屬於他的紅眠床。

 

  「上火車前也帶你去車站附近走走,那邊有很多東南亞商店,平常買不到的調味料什麼的都有。你要不要買些越南的魚露、泡麵還是春捲皮帶回去?」張懷興興高采烈說著,「畢竟也不好讓你空手回彰化啊。」

 

  只需要一瞬間,就足夠讓空氣凝結。

 

  明光頓了頓,本來要夾大薄片的筷子停在半空中,最後還是夾了一塊,跟米干一起塞進嘴裡,吃起來卻什麼味道都沒有,既不鹹也不酸。

 

  「張懷興!」友敬的臉上露出焦急神色。

 

  「咦?你不是跟我說明光的媽媽是越南人?我想說……」語氣裡透著困惑。

 

  所以,不管走到哪裡,他都是「越南查某的囝」。

 

  這不是他自己選的啊!如果可以選擇,他也不想被生下來,被媽媽拋棄;不想遇到那麼多事,不想什麼都不懂,然後被叫「垃圾鬼」一路叫到國小畢業;他不想住在別人的房子裡面,睡別人的床;不想要什麼都沒有,可是儲藏室裡面還有一箱姊姊的玩具。

 

  飯還沒吃完,張懷興被趕到房間裡面去,餐桌上只剩友敬和他兩個人。

 

  明光不知道這種感覺是什麼?他好像前一刻還覺得開開心心的,想著市場和張叔叔都很有趣,想著坐車回去後,要把美國隊長的手機殼給方志軒。下一刻,他就難過到想從窗子跳下去,只要能離開這張餐桌都好。

 

  「明光……」友敬想說些什麼,話到一半卻停下來。

 

  「友敬阿叔。」

 

  「明光,對不起。懷興他不知道。」

 

  「友敬阿叔是同性戀嗎?」

 

  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說這句話,或者想得到什麼答案,但就這樣說出口。他盯著眼前那盤吃了大半的豌豆粉,覺得有些反胃,方才吃的東西全部都堆到食道口,混著胃酸的味道。

 

  經過長長的沉默,友敬嘆了一口氣。

 

  「是。」

 

  「阿叔跟張叔叔在交往嗎?」

 

  「我們已經結婚了。」

 

  「房子也是一起買的?」

 

  「有一半登記在他名下沒錯。」

 

  「爸爸知道嗎?」

 

  「阿賢沒有問過。」

 

  「你不覺得你們很噁心嗎?」

 

  明光以為又會等上一段很長的時間,出乎意料的,友敬很快就給了他回答。

 

  「我不覺得我們做錯什麼。」

 

  「你們沒有做錯什麼,但是你們很噁心!」他對著友敬大喊,聲音尖銳,對方臉上的表情平靜地刺眼。「同性戀就躲到牆角去就好了,誰準你們上街遊行?誰說你們可以結婚?噁不噁心啊!兩個人光明正大住在一起,你以為樓下的警衛真的看不出來你們是同性戀嗎?你們才不會有人要,那麼噁心,怎麼不去死一死算了?」

 

  然後他就哭了出來,第一次在別人面前大哭出來。不是含在眼角的水珠,也非兩行靜靜的眼淚,而是嚎啕大哭,就像何昭陽知道自己終於通過三次考驗,趴伏在師尊腳下淚流不止。

 

  他必須脫去凡骨俗胎啊。

 

  「明光。」

 

  友敬沒有抱住他,只是把整包衛生紙推到他面前,語氣溫柔。

 

  「我不覺得自己噁心,也不覺得懷興噁心,我們只是順從了自己生下來的樣子,這不是我們可以選擇的。我也不能控制別人對我說什麼,或者因為我是同性戀對我做什麼。我們可以選擇的是,和喜歡的人在一起,過想要的生活。」

 

  「阿賢打過你嗎?」友敬問。

 

  他搖搖頭。或許跟爸爸疏遠,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,他不再黏著爸爸不放,但爸爸從來沒有對他說過重話,或者打他。就連便當盒的那件事情後,爸爸被老師叫去學校談話,也只是一個勁向老師道歉,說增加了老師的麻煩,然後牽著他的手回家。可是那時候,他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跟爸爸聊天了。

 

  「以前你的叔公會打我,那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很噁心。現在我已經可以理解,他只是沒有辦法了解我為什麼會變這個樣子,但我不是變成這個樣子,我本來就是這樣出生的。」

 

  「明光,我也不覺得你噁心。」

 

 

  

  他坐上爸爸的小貨卡時,天色已經暗下來了,從那個車站出來的只有三三兩兩的學生,和另一個城市完全不一樣。明光趁著坐車的時候把《霸者之路:我如何成為凌雲界大佬》看到第四十七章,何昭陽修練已有小成,卻始終未能真正斬斷心魔,他的心在亂。渡劫在即,師兄無風為了幫他去取得《鎮魔心法》中傳說對靜心有奇效的菩提花與明鏡石,被迫與靈獸相鬥,終是墜落深崖。無風一死,何昭陽已經有小半步踏進魔道。

 

  「給你的兩千塊有用嗎?有沒有買東西?」

 

  開在田間的小路上,四處只有小貨卡的引擎聲,一開始明光還沒聽清楚,畢竟爸爸只是隨口問問,視線甚至沒轉到他身上。

 

  但這是他們少有的對話。

 

  「買了豆乾要給大伯和阿嬤,友敬阿叔有準備好幾盒花生糖要給你們。」他拍拍擱在腿上的行李袋,想了想,又說:「還有手機殼要給方志軒。」

 

  「方志軒?」阿賢皺起眉頭,努力在腦海裡搜尋這個聽起來有點熟悉的名字,兒子的同學他並不是全都認識,但明光安靜怕生,比較好的同學也只有一、兩個。「你那個去年出車禍過世的同學?」

 

  「嗯。」

 

  明光低頭應了一聲,鼻頭發酸,他回到這個有人知道發生過什麼事的地方了,同學知道,爸爸知道,但友敬阿叔不知道,買手機殼的時候還問他要不要買另一個同款的,和方志軒一起用。假裝方志軒還在不難,只要身邊沒有人知道,他就可以欺騙自己。訊息未讀是因為忙,再也不傳訊息給他也是因為忙,說起來,沒傳訊息又有什麼關係?

 

  而連爸爸都不知道的是,當方志軒對他說:「林明光,我喜歡你。」他卻說了:「你很噁心。」可是噁心的不是方志軒,是他,他覺得自己很噁心。

 

  無風死後,何昭陽不可能飛升了,他會一輩子困在這個凡胎之中,心中穢物一步步將他引進魔道。

 

  「喔。」

 

  爸爸只是淡淡地應了一聲,嘴上叼的菸燻得明光流出眼淚。

  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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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uany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