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因為平常也不是那兩位的粉,沒有特別在追他們的新聞,不能確定性格有多少還原,所以文章當中沒有寫出名字,底下也不打tag,當原創看也是可以的。

◎如果真的很不喜歡RPS就麻煩跳過這篇吧。

 

 


  

  

  跨出駕駛座,他關上車門,還在檢查東西是否都拿下車,就聽見那人叫他的聲音,連名帶姓地喊,那極具辨識性的嗓音很難聽錯。

 

  「你來了。」    

 

  吶吶地,過了好半晌他才擠出這一句。

 

  情緒太複雜,他一時間竟拿不出演技,但話說回來,跟那人在一起時他從來不需要演技。那些凝視和白眼、焦急和情意,總是真真假假分不清,大半年同寢同宿,攝影機開不開,好像也沒有太大的差別。

 

  「你喊我來,我就來了嘛。」

 

  這句話說得戲謔又親暱,彷彿他們倆前一天晚上還互傳訊息、在電話裡跟彼此道晚安,就像當年電話簿裡即使存著那人的號碼,他不需要看就能撥打,一直都牢記在心。

 

  但他們已經有十年沒見面了,最後一次相見也沒能說上話,他還是在網路上看到側拍影片,才發現兩人的眼神竟戲劇性地反覆錯過,那人望向他時他低頭,他朝那人看去時那人看向彼方。好像他們都還年輕時拍的那些狗血至極的八點檔大戲,騙得戲外的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淚,戲內的人光是記台詞和流淚就倦了,哪還有力氣去管別的,那是導演和剪輯師的事。

 

  那雙桃花眼還是那麼恣意地笑,手裡還拿著幾年前他寄給他的明信片,邊緣磨得有點鈍了,照片上頭卻沒摺痕,看起來像是被好好珍藏,也時不時拿出來細細觀看。

 

  不知道那人有沒有看出照片是他拍的?

 

  「這裡不錯。」

 

  那人原本是跨坐在機車上的,一見他走過來便下了車,姿態仍是瀟灑一如明媚狂放的少年,他彷彿看見當年那個身著白衣的江湖浪子俐落下馬,隨時準備好要找他麻煩,當然他總也不甘示弱,非得讓那人求饒不可。說到底,除了眼前這人之外,又有誰擔得起江湖浪子之名?那台野狼機車一看就知道是自己改裝過的,別具一格,搭配那人一身紅色皮衣,恍若又是哪個深情帥氣的角色。

 

  「是我老家。」

 

  鄉下地方,老房子,唯一的好處是離山近,還有能陪家人。如果這不是他一路住到十八歲的故鄉,還真的看不出哪裡好。但他知道那人面對他時是不扯謊的,如果開口說了好,那就是真的喜歡,就像當初在媒體大幅度報導那人的「紅粉知己」之前,那人便過分老實地告訴他深藏的情意。

 

  他不想知道,可是也珍惜自己能知道的身分。

 

  「我知道。」那人左顧右盼,對他笑出整排白牙。「一直想來看看,總算如願了。」

 

  是了,當初結婚宴客時只請了雙方至親,那人和其他好友都是補宴客時才見到新娘,那是在他獨自出外打拼的城市,不是這裡。然後他又想起,那人是養過雞的,在紙醉金迷的百萬夜景背後,仍有貧苦的地區存在;或許這裡的淳樸那人真的喜歡,讓他想起艱苦的年少時光。

 

  「就這麼空著手來了?土產呢?」他笑著問,不由自主想起最近看到的新聞,那人過得並不好,接演價格低廉的商演,夜店駐唱卻無人回應,紅極一時的往事退得太遠,似乎沒有人記得那人曾經是那個快意江湖、鮮衣怒馬的少年,瀟洒自若、眉宇間盡是傲氣的俠客,曾風靡多少痴情少女。

 

  他打開門,聽見皮靴聲音跟著他走進家裡,一點都不客氣,然後規規矩矩地把鞋脫在玄關,換上他準備的拖鞋。

 

  「欸,這是你老家,跟我要什麼土產?我來,不就是最好的禮物!」

 

  那人嘻笑,近乎無賴地撒嬌,就是見誰都要隨意撩上一把。

 

  「住宿費啊!」

 

  他在浴室抹臉,高聲回答在客廳到處東摸西碰的那人,希望冰冷的毛巾能讓自己冷靜一點,他的心緒已經很久沒有波動了。

 

  「什麼啊?當年那條皮褲的乾洗費用你還沒付呢!」

 

  「皮褲不洗也行,是你堅持要洗的。」

 

  「你穿得流了整身汗怎麼可能不洗,又不是想得濕疹。」

 

  那人說著,然後就自顧自笑起來,不知道是真的想起當年他在綜藝節目上開的玩笑,還是一貫的用笑容掩去真心。

 

  「勉強收留你幾晚吧,誰叫我人帥心慈。」

 

  「勉強住個幾晚吧,誰叫我這人就是重感情呢。」

 

  「要是真重感情……你說我那張明信片寄給你多久了?」他沒想抱怨,怨懟的話倒是毫不猶豫就從舌尖溜出來。「我不是那個意思。」

 

  他急忙解釋,卻不知道自己要解釋些什麼。

 

  「不來,是怕影響你。」

 

  這句話說得真誠,那人從來都真誠。

 

  外遇、離婚、又外遇、跑趴和吸毒,作為一個公眾人物,不管哪一項都能讓人聲譽瞬間跌到谷底,感情世界的問題與他人無關,現在也離婚過兩次的他已明白其中的幽微實在不足讓外人道也,縱使「渣男」罵聲漫天飛,他也不忍苛責。只有最後一樣是碰也不能碰的,是底線,那人偏偏就碰了,他看著新聞上那人聲淚俱下,知道這些眼淚並不假,那人過得並不快樂。

 

  但他的名聲不是他的,和經紀人爭執過、懇求過、也幾乎要決裂,最後他還是當了眾叛親離的其中一個,只能發一條不知所云也不回應的微博,光是這樣就讓他差點又跟經紀公司鬧起來,已經是寬限。

 

  

  「要不要吃飯?」

 

  他轉移了話題,今天家人都不在,冰箱裡還有滷好的豬腳,燙個青菜配麵線這種簡單的菜他做得來,何況豬腳麵線還有另一層意義,不知道那人出獄時有沒有人為他接風洗塵,洗去一身疲憊和苦澀,洗去霉運。

 

  他私心盼著那人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。

 

  其實也跟霉運無關,是性格決定了那人走上的路,如同性格讓他走上自己腳下的路。

 

  「當然要吃。有飯吃幹嘛不吃?」

 

  他點點頭,把豬腳放進電鍋裡加熱,另外把小鍋放到爐火上煮水,從櫥櫃中拿出麵線和兩個碗公,這才想到那人來得突然,也沒事先說一聲,客房還雜七雜八堆著他上次外出拍照的行李沒收拾。

 

  「來幫忙顧著火,我要去整理客房。」

 

  「不用啊,我跟你睡一起就行了,才一晚。」

 

  「你明天就要走了?」

 

  他有些驚訝,以為那人終於來了,至少會住上幾天。或許希望那人住上幾天的是他,隱隱約約查覺到了,他不敢細想,思緒飄回過去。

 

  當年他還是個新人,剛當完兵,全台灣沒有幾個人認識他、叫得出名字;那人大他幾歲,演過深情霸道、應觀眾要求瘋狂加戲的男二,也藉由風流逗趣的喜劇角色一炮而紅。從裡到外都不一樣的兩人卻異常有默契,一見如故,那人照顧他、帶他、對他諸多維護,一雙桃花眼總燦燦地對他滿懷笑意。

 

  幾天幾夜沒睡是常態,那人總憑著演技一次過關,然後就在鏡頭對著他時躺在地上或趴在桌上呼呼大睡,打呼聲讓現場收音相當困擾。他問過那人如何練就三秒入睡、在任何地方都能睡的本領?對方只淡淡地說,以前曾一天打三份工,有睡覺時間就不錯了,哪還能管什麼時候睡、在哪裡睡。這天難得能睡上幾個小時,他換掉戲服、洗了澡,窩回躺椅上用睡袋把自己裹起來,旁邊其他演員已經睡死一片,陰冷的片場、一動也不動的人體,要是不說的話還以為這裡是停屍間。

 

  他睡前看了一眼,那人一如以往早就入睡。

 

  半夢半醒間,有個體溫摸進他的被子,從背後抱著腰,他們身高相仿,那人呼出來的熱氣弄得他脖子好癢,他睏到睜不開眼睛,也沒力氣把人推開,只低聲抱怨了一句。

 

  「……你幹嘛?」

 

  「冷啊。」

 

  分明是三十幾度的夏天,片場裡曬不到陽光反而溫度偏冷,與外頭艷陽高照簡直不是一個季節。這樣抱著,兩個人的體溫的確溫暖不少,他剛閃過「這樣也不賴」的念頭,後方那人又開始打呼,他也抵不住倦意沉沉睡去。

 

  直到場記把所有人叫起來梳妝,劇組才發現那人放著自己的躺椅不睡,跑去跟他擠在一起。對此,那人倒是有理直氣壯的一番說法。

 

  「能與佳人同榻,乃伯虎榮幸啊,娘子。」

 

  最後兩個字是用粵語說的,那人半瞇著眼看起來根本沒睡醒,隨口冒出的稱呼就像從哪部俗濫連續劇抄來的台詞。

 

  「這廂有禮了,相公。」

 

  他也起了玩興,認認真真喚那人夫君,反正戲裡是敵是友是知己,戲外就是當一回夫妻也無不可。從此他們不叫對方名字,下戲時便以「相公」和「娘子」互稱,他坐在那人的大腿上吃便當是家常便飯,那人賴著他的背便睡得昏天暗地也屬尋常。在人前開玩笑碰過幾次對方的嘴唇,在人後也情不自禁吻過幾次,總是有其中一個人將另一人攬過,淺吻便放開。

 

  有些什麼東西一閃而過,工作卻忙得讓他們不能去想。

 

  戲就要殺青。

 

  「怎麼,捨不得我?」那人痞痞地笑,眼神輕佻。

 

  他笑著用鼻子哼了聲,沒有回應,只是招手招呼那人過來桌邊吃飯。他是常掛網路的人,在意別人的評語,說他謹慎也好、放不下也好,總之是這樣的一個人。他搜尋自己名字時也搜尋那人的,有次看見那人的粉絲祝賀生日,寫了一段話:「我不在乎他飛得高不高、遠不遠,只在乎他飛得快不快樂」。

 

  他想要那人能夠快樂。

 

  「多吃一點。」

 

  他又舀了兩匙豬腳進那人碗裡,堆成一座尖尖的小山。吃麵線添福壽,吃豬腳增勇健。他們相識時對方已經結婚多年,戲一結束,他便娶了當時交往的女友,急急忙忙地辦婚禮,像是要證明什麼。

 

  「喂,你是要撐死我啊?」

 

  他站穩一線小生的位置,不再需要那人護著、守著,他們可以站在彼此身邊,一起在綜藝節目上笑鬧不休,攬肩摟腰,將無名指留給別人。他曾想過如果,這世上卻不是像戲一樣能喊卡之後開機重來的。失敗了兩次,彼此都以為可以跟牽著手的人過一輩子,卻沒想到一輩子可以很長,也可以很短;對婚姻誓言來說太長,長得不能持久,對遺忘來說又太短,為何痛苦還沒有終點?

 

  視線從那人的嘴唇上滑過,沒有停留。

 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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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uany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