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因為平常也不是那兩位的粉,沒有特別在追他們的新聞,不能確定性格有多少還原,所以文章當中沒有寫出名字,底下也不打tag,當原創看也是可以的。
◎如果真的很不喜歡RPS就麻煩跳過這篇吧。
他將兩枚尾戒旋在一起,就算過了那麼多年,仍輕輕巧巧就合上,恍如從未分開。人終究不像器物,不是想要重修舊好就能輕易從頭再來,那麼多年的空白隔在中間,他們早就不是年少時的自己。更何況,他在那個人生命中最坎坷之時逃開了,那個人對他說的話句句屬實,可是他曾經渴望從對方那裡得到更多,或許是寬容,或許是體諒,而不是如此尖銳的事實,他自己所要面對的苦楚也讓他沒有精力去靠近,容納彼此的暗影。
那個人終是站了起來,他卻失足掉進另一道陷落的夾縫中。
他被封殺的三年期限轉瞬就過,但那個人也漸漸淡出演藝圈,本來就沒什麼共同出席的場合,再無交集。即便如此,當他在新聞上看到那個人舉辦盛大的結婚典禮,迎娶多年欣賞的女性時,還是忍不住胸口發澀,清楚知道自己已經不是會被邀請參加婚禮的密友。
那個人有了好的歸宿,他為對方高興;而他重新向妻子求婚,在歷經那麼多事後,渴望起安定而平凡的生活。他相信彼此最黑暗的時候都已經退去,就算傷口上還帶著血和泥土,他至少從谷底爬了起來,那個人看起來也走過那段難熬的歲月。
然後他收到了那張明信片,背面是風景照,看起來就像隨處可見的山林風景明信片,沒有特別之處。可是他認得那個人的筆跡,認得那個人寫他名字時慣有的筆觸,莫名覺得這張平平無奇的照片是那個人的老家,或許還是那個人自己拍的照片,上面的地址也是那個人老家所在的縣市。
失而復得,他不敢置信。
接下來幾年,他珍藏那張明信片,時常將它拿出來細細觀看,然後又珍視慎重地收回抽屜中。這樣就夠了,他告訴自己,是他在這段友誼之中能夠得到的最好結果。
他將尾戒旋開又合起,不知道該拿它如何是好。
鄉間的夜晚很安靜,他還記得自己早年在荒郊野外拍戲,睡眠已經不足,還是堅持要去來回車程需要三小時的夜店,就算只有一、兩個小時也好。他喜歡熱鬧,喜歡跳舞,喜歡和一群人聚在一起,不泡夜店之後他開了民宿,送往迎來,這樣的生活很適合他,自認頗有龍門客棧的味道。
以前這種人聲車聲都沒有的狀況能把他逼瘋,現在他卻覺得心緒平靜。或許是因為這是那個人的老家,而他親眼看見那個人過得很好。
他需要知道那個人無憂無慮、平安快樂。
除了民宿,他也偶爾接接商演,現在已經不再有人會追在他身後,扯著他的肩叫他戲裡的名字,他學習釋然,心知肚明過去拚死拚活累積起來的成功早就被自己一夕之間摧毀。商演後他坐在小麵店吃飯,鄰桌的人一邊稀哩呼嚕吸著麵,一邊把手機的聲音開到最大看影片,顯然已經影響到別人。他皺了皺眉,正要去勸對方把音量轉小,突然聽見喇叭傳出熟悉的名字,他僵住動作,忍不住多留了點心,聽見影片裡說那個人的前妻把他們的婚姻稱為業障,而那個人仍好風度地祝她幸福。
影片很短,不過一、兩分鐘,很快就又播起其他娛樂圈的八卦消息,那個人孤單地在房間裡酗酒的樣子卻在他腦海裡浮現,接著就揮之不去。他沒有一刻忘記那個畫面,或忘記他曾經在對方或許最需要他的時候轉身離開,就跟當時踢到小指頭的疼痛一樣鮮明──即使那時候的他拉不住任何人,甚至拉不住自己。
他連忙打開手機查詢,才發現從去年起消息就傳得到處都是,只是今年才正式公布離婚的消息,而他全然不知。他們的生活已經離得很遠,他不看娛樂新聞,如今身邊的人裡也不再有與那個人共同的朋友,一直以為對方二婚之後生活快樂,所以他能夠放心,以此掩蓋自己的愧疚感,情況卻完全不是如此。
沒有想太多,他背上行囊,拿了那個人寄給他的明信片就來了。
可是他為什麼要來?
那個人是朋友,可是沒有其他朋友能讓他那麼牽腸掛肚,或者在離散後仍讓他有不顧一切的衝動,買了最近的航班,腦內嗡嗡作響,恨不得立刻飛奔到對方身邊,只是想確保那個人不會再掉進黑暗之中。
他們吻過,抱著一起睡過覺,在那人甩門離開前肢體交纏如同一對熱戀的情侶,他喜歡那個人的吻,不安分的雙手,滿溢出的情慾,甚至喜歡那個人在他脖子上留下充滿侵略感和佔有慾的咬痕,這種喜歡太過自然。他把他們之間的舉動冠上「朋友」之名,然而他不曾跟任何一個其他「朋友」做過同樣的事。
他可能抬過誰的下巴、摟過誰的腰、撫摸過誰的臉頰,撩起人來得心應手,但沒有吻;就算是螢幕上看來狂野熱情的場景,多半時候他都在親自己的大拇指,吻得嘖嘖作響。
或許他該承認,死咬著「朋友」不放,不過是因為他覺得友誼比愛情更為長久。
他被雨聲吵醒,瞇起眼看了一眼手機,已經是早上八點,透過被雨水打濕的玻璃望出去,四周看起來卻仍顯得暗。居住在這座海島的那幾年,他相當習慣夏天動不動就下起暴雨的天氣,和他成長的城市有幾分相像,只是儘管在這裡站穩腳步,買了房,也開始其他的事業,他內心仍不安穩,感覺隨時都可能繼續漂泊。其實還有些睏,畢竟昨天想了一夜,沒睡多少,他拍了拍臉頰,起床盥洗。
他失去過,就算依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,也知道此刻攢在手心中的東西並不想放。
走下樓,因為有雨遮,門窗都開著,潮濕的氣味撲面而來,雨聲比房間裡更加清晰,水滴擊打在地面上。他分神想著,如果這是一齣戲,大雨的天氣肯定是某個重要的劇情轉折點。他演過這樣的戲:暴雨在黑夜裡隨著閃電和雷聲落下,殺死親弟的富家少爺跪在地上懇求母親,不要將他的罪孽說出去,他承諾會改過向善,答應以後會好好做人,當他被母親的一巴掌打在臉上,並昏厥在地時,他還不知道日後他會為了自己對母親見死不救、弒父未遂,反而被父親所殺。
沒有人能夠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。
那個人站在門口看雨,背影看來頭髮留長了,腰圍也稍微增加,除此之外和過去好像沒什麼區別。那個人聽見他的腳步聲,只是稍微偏頭,連眼神都懶得給他。
他走過去,站立在那個人身旁,像是很多年前他們曾無數次肩並著肩,那個時候還太過年輕,什麼都沒有多想,就算靠得再近,也覺得不過就是喜歡和這個人親近。
「看來我是走不了啦。」他斜倚門框,對著門外自己那台淋雨中的野狼機車努努嘴,「車庫借我停一下?」
「沒有空位給你。」
那個人還在生氣,雖然他不知道到底在氣什麼。
他歪頭看著那個人的側臉,神情冷淡,臉上有皺紋、花白的鬍渣和鬢角,仍舊光彩耀人。決定來找這個人後,他找到了對方的微博,發文清一色是各式各樣的照片,美景、美食、美女和家人,看得出來追尋著自己喜歡的事物,生活充實。他在內心暗暗嘆了口氣,知道自己就是喜歡這樣閃閃發亮的人。
後來很少人問起他在那座城市贏得頭銜前的青春歲月,某次他受邀談論夫妻經,節目主持人問到二十一歲時還在日本料理店的過去,他提起第一任前妻,還記得第一次見到那個女孩在鐵板燒檯前炒菜,刀叉在手中飛舞,眼神專注而明亮,明明旁邊環繞油煙和蒸騰而起的水氣,他卻覺得這個女孩自帶著光。依稀記得,主持人聽完後調侃了他一句:「就是你愛上了生活中的小李飛刀。」他當下一時怔忡,冒起微妙且複雜的感受,想否決又好像沒說錯什麼,沒有仔細去想,笑笑說當時是欣賞對方的才華。
他的確愛上現實生活中的小李飛刀,只是不是前妻。
「你家人呢?怎麼都沒看到?」
他左張右望,發覺整棟透天厝從昨天起就只有他們兩個人,但從微博看來,那個人應該是和母親與女兒一起住。
「出去旅遊。」
「什麼時候回來?」
「她們要去兩個禮拜。」
「那我可以繼續住下來吧?」忍不住笑起來,他沒想到自己來訪的時間如此剛好。
「你沒有『朋友』要約嗎?」
「什麼朋友?」
那個人的語氣裡飽含情緒,對他的疑問不回應,雙眼無神望著面前毫無變化的雨景,彷彿在遠方模糊的景色中有什麼值得死盯不放,而他覺得莫名其妙。努力回想才想到自己毫無計畫就跑到這裡,死守在人家家門口,進屋後突然想到該顧慮對方同住的家人,分明帶了幾天份量的衣服卻改口只打算住一個晚上,是擔心會叨擾。
如果在過去,他或許沒能想到這一層,只會因對方的冷淡退縮。
「我這次來就是要找你,沒有約任何人。」
那個人猛然轉過頭,銳利的眼神寫著滿滿的不相信。
「我跟你媽和女兒都不熟,如果一上來就說要住好幾天也太厚臉皮。」他坦然望著對方,右手插在口袋裡緊緊握著那個重新旋上的指環,他想要相信這是有意義的,微微揚起笑意:「既然她們不在,我就沒什麼好擔心,能賴多久就賴多久。」
那個人的臉上表情變化莫測,一開始皺眉警戒,像是在聽什麼詐騙集團的話術;接著是驚訝,瞪大雙眼,視線灼熱地幾乎可以在他臉上燒出兩個洞;猶豫不決,最後閃過一絲悸動,很快就平復下來,從冷硬到柔和不過在轉瞬之間。
「餓了沒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