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因為平常也不是那兩位的粉,沒有特別在追他們的新聞,不能確定性格有多少還原,所以文章當中沒有寫出名字,底下也不打tag,當原創看也是可以的。

◎如果真的很不喜歡RPS就麻煩跳過這篇吧。

 

 

※友善提醒:從本章開始,主視角轉成火先生,所以「他」和「那(個)人」的角色互換囉!

 

 

 

  有很多事情,他在做之前不太愛去想,如果做起來快樂,或能讓別人快樂,他從來都不猶豫。過去的經歷讓他知道,人生裡太多時候「想」是沒有用的,十二歲的他曾經坐在公園裡一整天,想了很久,依然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在哪裡,從此以後他就不再去想。足夠開心就好,這世界上能讓別人開心的事,肯定不會太糟糕;如果他能讓別人開心,就像他能用放棄學業換來一家人的溫飽和笑容,那就是值得的。

 

  不管是二十幾年前在片場相公、娘子亂叫一通,躲在人後偷偷親吻,還是到了這個歲數後,依然跟那個人滾同一張床,做盡遠超過普通朋友間的親密舉止,他都沒有想太多,畢竟兩個人都覺得開心舒服,對方也不反對,何必去想為什麼?即使他們之間有長達十年的空白,但是對他、對那個人來說,如果認定了一個人,就會是一輩子的朋友。

 

  上一秒還糾纏不休,下一秒就冷不防被扔在床上獨自冷靜,親暱的吻、身上游移的手,一下子抽離得乾乾淨淨,彷彿什麼都沒有發生過。他先是錯愕,然後是困惑,接著一股慌張感從胃裡升上來,一時間他不確定自己該不該追出去,燈光太暗,他看不清楚那個人的表情。

 

  他不確定那個人要不要他追上去。

 

  身體還滾燙著,被喚起的情慾暫時消不下去,即使他的腦子裡現在一片混亂,真要做什麼可能也沒有胃口。起身到主臥室附帶的浴室洗把臉,讓自己清醒一點,帶有夜晚涼意的水拍上仍然炙燙的皮膚,他隱隱約約察覺到:有些事已經容不得他繼續不去想,要付出太大的代價。鏡子裡映照出他的臉,在慘白光線照射下氣色固然好不到哪裡去,脖子上的痕跡倒是清清楚楚。比起吻痕那樣旖旎又曖昧的說法,那個人更像在他身上留下咬痕,明顯的瘀青和破皮,簡直像被餓了許久的猛獸襲擊,下一秒就會被生吞活剝、吃得乾乾淨淨,連骨頭都不剩。

 

  他碰了碰那些痕跡,有點刺痛,不是太大的問題,頂多幾天見不了人,本來也沒打算再去見誰。

 

  回到臥室,就算向來是好眠的人,他覺得現在大概是睡不著了,正好逼著自己面對那些一直不願去想的事。打開大燈,把保險套塞回行李袋中,他才發現床頭櫃的抽屜開著,那個人剛才一陣手忙腳亂找保險套,甩門出去時也沒闔上。想起那個人懊惱的語調,他就忍不住打從心裡微笑,如果是以前的他們,這件事肯定能取笑上一陣子。他正打算把抽屜推進去,眼角餘光卻被裡面的某個東西吸引——他不是故意要看,但那東西就擺在那裡,放在最容易拿取的地方,一眼就能看見,好好地用一個小碟裝著。

 

  他拿起來細看,不用太久就分辨出這確實是他「借」給那個人的尾戒,本來是雙環,單獨取下一個就和他手上的是一對。問那個人戒指還在不在是開玩笑的,都那麼久以前的事了,他以為戒指早就消失在地球上某個角落,就是他們往來最密切的那幾年,他也不常見那個人公開或私下戴上。就算那個人念舊,那麼久沒有聯絡,不管是丟了還是扔了都不奇怪;或是沒有不見,只是塞在哪個地方,明明知道還在可是怎麼也難以找回來。

 

  他沒有想過為什麼把戒指給了那個人,也沒想過為什麼自己那麼長的時間都沒找對方要回來──給就給了,給出去的東西他從來不要回;卻無法不去想為什麼那個人把東西好好收著,卻騙他丟了?

 

  或許跟他腦子一熱,就千里迢迢飛到這塊土地,跨上寄放在朋友家的機車,一路從北騎到南的理由相同。幾年前他收到那個人寄來的明信片,除了姓名和地址之外沒有隻字半語,那時他們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曾往來,沒有半通電話、簡訊,甚至在公開場合遇上了也不打招呼。

 

  那場典禮上,他發現那個人的座位近在咫尺時,熱切地想和對方說幾句話,就算天各一方也能彼此問好,他三番四次朝那個人望過去,那個人卻一眼也沒往他的方向看,當下他覺得滿腔熱火涼了半截,胃裡有一團冰塊,由裡而外冷得他發抖──或許在他被抓後,不要去打擾對方才是最好的決定。那個人螢幕和私下形象素來良好,就算多多少少是刻意維持出來的樣子,比起本心更像回應別人的期望,也是對方的選擇,沒有必要和自己牽扯在一起。畢竟一切是咎由自取,何必牽連他人。事情發生時那個人發了一條微博,說藝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人,不是商品,沒有半句其他的解釋。他看見了,當時以為是寫給他看的,不用明說,只要有一個人讀懂就行,而他明白那個人的意思,不管經紀人怎麼對外說明,那個人永遠不會離棄他。然而或許是他太過自作多情,分道揚鑣本就是離別。

 

  一廂情願,自我陶醉。

 

  但在那件事之前,他們就已經漸漸斷掉聯繫,前一年好不容易合作了一部電影,沒有對戲、沒有共同宣傳,那時他看著海報上兩人一上一下的大頭照式劇照,覺得諷刺。


  

 

 

  他們是怎麼失去聯絡的?

 

  那個人離婚的消息他從本人那裡聽到的,趕回台灣之前那個人打給他,他在夜店接到那通電話,按著一邊耳朵才聽得清楚對方的聲音,語氣裡盡是慌張。他提議開車去接那個人出來喝杯酒,本意是想安撫,對方突然沉默,周遭音樂人聲太過吵雜,他一時間不確定到底是對方說了什麼他沒聽見,還是真的一句話都沒有說。他猶豫著該不該掛掉重撥,才聽見對方說隔天是早班的飛機,得早起,然後就掛上電話。

 

  那段時間他往來台灣大陸拍戲,那個人也往來兩地工作和處理私事,偶爾能湊在一起時,發覺對方消瘦地嚇人,會無預警地喘不過氣,像有誰狠狠扼住了那個人的氣管。

 

  失去撫養權的消息他卻是從別人那裡聽來,一個他們共同的朋友問他知不知道那個人的近況,神色中帶著惋惜,他嘻皮笑臉說著「離婚又不是什麼大事」,心下卻暗暗驚慌,溜到廁所裡掏出手機,最後一次與那個人通話已經是一、兩個月前。傳了簡訊過去,等到聚會結束、他車都快開到自己家門口,才收到「好」這樣一個冷冷淡淡的回覆,立刻在深夜的車道上迴轉。

 

  或許是因為他要來,那個人家大門沒鎖,他也就自動自發開門進去,不過走兩步路,已經踢到三個酒瓶,視線所及還有更多。整間房子充滿酒氣,窗簾緊閉,只有客廳開著一盞小燈,如果不說,他還以為自己踏進哪間新開的夜店。事實上,多數人去夜店喝的是各種調酒,度數不算太高,而現在地板上那些空瓶除了疊起來能打保齡球的啤酒罐,剩下的其中不少都是高度數的烈酒。

 

  好不容易避開酒瓶磕磕絆絆走到客廳,他卻一個不小心,腳趾往茶几的腳狠狠撞下去,痛得單腳跳了好幾下,那個人聽著他的痛呼竟然一點反應也沒有,頭也不抬。他往那個人身邊的沙發空位踉蹌坐下,一屁股壓到好幾個空瓶,他揉了揉撞痛的小指頭,慶幸酒瓶玻璃厚實,沒讓他像某部老電影裡的角色,還沒跟女主角舉杯對飲就扎了滿屁股的玻璃碎片。

 

  打開燈,桌上是已經喝掉半瓶的威士忌。

 

  「你喝太多了。」他瞇起眼對那個人說。

 

  「那又怎麼樣。」那個人把手裡酒杯喝個乾淨,又往裡面倒了半杯,沒看他一眼。

 

  他沒有見過那個人如此頹喪的樣子,整個人看起來一團亂,滿眼血絲,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就沒有好好睡上一覺,而那張讓多少影迷、共演女星傾心的臉顏色泛白,鬍渣像是好幾天都沒有刮。

 

  黯淡地不像他認識的那個人。

 

  那個人應該要是閃閃發亮、能笑能玩、意氣風發的,該不管發生了什麼事,都能堅定地往前走。

 

  他想起從馬背上摔下來的那一場戲。被甩下來的時候,第一個想法不是疼痛,是不可思議,沒想到拍戲那麼多年還會發生馬戲的意外,然後才是痛。他仰躺在黃土地上喘氣,身邊的灰塵混雜著泥土、馬糞和草腥味,四周工作人員的驚呼在意識裡退得很遠,聽不真切,那一瞬間他只能聽見自己的心跳聲,全身都痛,但更多的是恐懼,害怕自己再也站不起來。

 

  他害怕那個人再也站不起來。

 

  相較於一團亂的客廳,廚房倒是乾淨整潔地像從來沒使用過。他從杯架上拿了個乾淨的玻璃杯,走回客廳,東挪西移把沙發上的空瓶清到地上,又坐到那個人身邊,越過對方,伸手拿起桌上那瓶麥卡倫十二年威士忌,彷彿倒汽水般幫自己滿滿倒了一杯。

 

  「我陪你喝。」他自顧自碰了碰那個人手上的酒杯,燦爛一笑。

 

  「一瓶啤酒就倒的人要怎麼陪我喝?」

 

  那個人總算看了他一眼,僅僅一眼,又轉回去盯著酒杯,語氣平淡地好像兩人一點都不熟。

 

  「我倒了也只是睡上半小時,半小時之後起來繼續陪你。」

 

  「你又能陪到什麼時候?」

 

  「能陪多久是多久。」他喝了一口酒,熱辣的酒液滑過喉嚨,他想對那個人說些話,想勸對方放下,想說婚姻不見得是快樂的,或許分開更好,也想說很多時候人都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懵懂過活的人多,清醒的人少,可是他又有什麼立場去說這種話?自己在婚姻這條路上可以說是前科不良。複雜的情緒在腦子裡轉了一圈,最後還是無話可說。「我明白。」

 

  「你明白什麼?」

 

  那個人望著他,嘴角緩緩上揚,笑了起來,笑得無比暢快,全身都在顫抖,酒杯根本拿不穩,大半都撒在手上和褲子上,那個人也不在意。他的話如同利剪,剪斷了某條緊繃的線。他已經很久沒聽過那個人的笑聲,沒見過那張臉上有痛苦絕望或空洞之外的表情,但那雙眼睛裡沒有半點笑意。

 

  「是你選擇離開她,是你不要孩子的扶養權,是你自己承認已經很久沒有回香港陪兒子過生日,像匹野馬到處去玩。『我算是一個非常狂野的青少年。』」

 

  寒意像一條蛇竄上他的背脊。那個人笑得眼淚都流出來,把他的口吻模仿地唯妙唯肖。

 

  「你現在又認識了別人,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嗎?你到底明白我什麼?」

 

 

 

 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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