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
我住在臨近某某大學附近一間靠近夜市、不起眼的四層樓建築裡。雖說是不起眼,但對大學生來說,這裡可是相當良好的戰略位置:校門口三分鐘可達、夜市一分鐘就到、樓下小七、隔壁自助式洗衣店。我的房間是套房,前有陽台後有獨立衛浴,房間二十坪,內附電視、冰箱、飲水機和一組IKEA的雙人座沙發及床墊,每月三千包水包電無管理費和公共電費,另有種花電信8M網路,魔獸信長絕不Lag。這麼好的條件幾年來卻乏人問津,曾住過的幾任房客皆不到一個月就搬走,連押金都不要了。

沒錯,你猜對了,這是一間凶宅。

 

為什麼說是兇宅而不是鬼屋呢?因為沒有人見過鬼,根本只是自己疑心病太重覺得不安,還把便秘怪罪頂樓的基地台。但總之這房間一直都沒有人常住,畢竟死過一個人的地方還是沒那麼吸引人。

至於我,大概是在這裡住的最久的吧,至少這幾年沒搬走過……廢話!我就是死在這房間的地縛靈啊!你說說看,我是可以走去哪裡!不知道是不是對這裡的怨念太深,我最遠只能到樓下的小七,想再遠一點就會像橡皮筋拉太長一樣彈回來。也因此每年掃墓、中元的祭品我通通沒吃到,肚子餓的時候只能偷吃小七的熟食,幸好小七熱食的種類堪稱業界第一,不然我可能會再死一次。

Always 歐噴,7-11

 

這天,當我吃飽喝足從小七回到房間,看到好久不見的仲介和一個陽光型男正在簽約。這可稀奇了,以前也是有人不怕凶宅的傳聞來住,但自從臭名遠播之後就再也沒人來看過房子。這個身高一百八,五官深邃像原住民的帥哥怎麼看都不像小大一,難道沒先打聽嗎?

「同學,你真的要租這裡嗎?簽了約除非期滿不然不能退押金了喔!」仲介阿姨的表情很微妙,一方面開心終於有人願意租,一方面又擔心鬼屋的名聲更臭。「如果現在反悔還來得及,我手上還有其他的屋子,你要不要參考一下……」

「周小姐,」陽光型男打斷阿姨的話。「這個價錢我想沒辦法租到更好的了。我必須在禮拜四前搬完家,沒有時間再找了。」

「可是這邊以前有個男生上吊自殺,你真的不介意嗎?」

陽光型男咧嘴一笑,露出兩顆可愛的小虎牙,害得我的玻璃心撲通了一下。

「沒關係,上吊這種死法太娘了,嚇不倒我的!」

幹恁娘!你說誰娘了!!!拎杯要讓你三天內就屁滾尿流!!!

 

 

 

 

 

我承認這是一篇搞笑文......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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