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作:孤單又燦爛的神-鬼怪

CP:金信/王黎 (無差)

等級:PG-13

一、

這片蕎麥田,自九百年前他醒來之後便沒有變過,王黎死後宮人們不再年年前來灑下蕎麥籽;金信買下這片地,顧了一個老農照料,仍然每年種下蕎麥,任其開花、凋零,來年又是雪白遍地。

老農是受過將軍恩惠的百姓,數百年來,代代都接下守著蕎麥田的工作。

金信在花田裡信步漫行,今天的陽光很暖,微風吹撫,空氣裡飄散著蕎麥花的香氣和一點草腥味,他採了一束蕎麥花握在手裡,想供到廟裡的牌位前。

「我無所不能,卻怎麼也找不到你。」他低聲說著,聲音融在草木的沙沙聲裡,不是祈求,只是說給自己聽。「難道我又晚了嗎?」

「請讓我找到打工、讓阿姨一家消停些,啊啊,還有請讓我找到男朋友!請救救孤苦無依的我吧!」

空曠的大片土地上原只有風吹過的沙沙聲,突然不知道從哪裡傳來了一道明亮的女聲,金信正感到詫異,卻發現自己從指尖開始化作輕煙,並非歸於虛無,更像是被某人招喚。

除了神之外,如今又有誰能招喚他?

 

「你是誰啊,大叔?」

帶著鹹味的海風吹亂了他的頭髮,眼前是一個圍著紅色圍巾的高中女生,正偏著頭對他皺眉,看來是那個聲音的主人。

「是你招喚我的嗎?」

「我沒有。」

「就是你。」他壓著不耐煩,威嚇性的眼神望著少女,「你是怎麼辦到的?」

「我什麼都沒做……啊,難道大叔你是鬼怪嗎?這樣就說得通了呢!」少女自顧自彈了手指,做出了恍然大悟的戲劇化表情。

「你在說什麼?這兩件事有什麼關係?」

金信頭很痛,覺得和現在的小孩子難以溝通,話題永遠都是跳躍性展開,德華是這樣,眼前的少女也是這樣。

「因為我是鬼怪新娘啊!我叫池恩倬,大叔你的名字呢?」池恩倬露出了一個自信滿滿的表情,手指著他的胸口。「對了,那把劍這個插著不痛嗎?」

他一下子懵懂了,窮困一生的凡人在路邊撿到當期中獎彩券的心情約莫是如此,渴望許久的事物突然被放到自己面前,比起欣喜,更多是難以置信及不可思議,完全沒有真實感。

「那花是怎麼回事?」池恩倬並不在乎眼前這個大叔沒回答她的問題,反正從小學到高中都快畢業了,在學校一個朋友都沒有,自說自話是她的日常。

「蕎麥花。」

「我不是問這個,大叔為什麼要拿著花?和你不搭。今天是我的生日,非常非常憂鬱的生日,只能一個人慶祝的十九歲生日,就給我吧!」

「不能給你。」金信從茫然的狀態回了神,側身閃過少女想一把搶走花的手。

「小氣鬼。話說蕎麥的花語是什麼呢?」池恩倬發出了嘖聲。

「戀人。」明明就只有兩個音節,要吐出口卻帶著苦澀。

「難怪不能給我呢。可是我是鬼怪新娘啊,大叔。」

 

在人間獨自徘徊了九百年之後,鬼怪遇見了他的命運,他的新娘。

金信只覺得這又是神的惡意。

他仍守著這塊土地上的臣民,卻已許久不再插手人類的生死,生與死對他來說不過轉瞬之間,凡是有形之物皆會凋零,唯有他不滅。

唯一的意外是十九年前,他到廟裡去放了燈,寫上妹妹和王的名字,九百年來,他見過許多人的前世與今生,始終不見最為牽掛的兩個人;人有四世,若高麗時期的那兩人已經走完輪迴,任由他找遍天涯海角也尋不到他們的身影。明知自己只有一杯的酒量,還是喝了酒,坐在巨大的霓虹燈招牌上,看著底下芸芸眾生,突然聽見來自人類的呼喚。他踏著醉醺醺的腳步走到那棵只剩枯枝的樹下,滿地鮮血中間躺著一個女人,她求他救救她,不為自己,只為腹中的孩子。

那個女人讓金信想起黎的母親,身分低微,並非來自高貴的家族,腹中的孩子也不過是君主興致所在、一夜風流下的後果,連名份都沒有,卻拼了命把孩子生下,幾年後就因為身體太過孱弱離世。

他是喝醉了,也心軟了,終究再次插手人類的生死。

池恩倬是他自己種下的種籽,本該在十九年前就逝去的胎兒成為了看得見劍的鬼怪新娘,帶著他的死期踏步而來,難道不是神嘲弄著讓他一命還一命嗎?

她與他都只是神面前棋盤中的棋子。

 

金信帶著對神的怒意回到老宅,意外在自家客廳中看見穿得一身黑的地獄使者。他曾在街角與這個地獄使者短暫相遇,對方當時戴著一頂品味低俗的帽子,膚色白皙,嘴唇卻像石榴一樣鮮紅,深邃的漆黑瞳仁,像是光照進去都會走不出來,真是生得一張適合引渡亡魂的臉。

德華把老宅租給地獄使者,而且一租就是二十年,九百多歲的鬼怪在短短的一天內再次覺得現在的孩子很難相處。

錢已經收了,變成停在門外的瑪莎拉蒂;合約也簽了,燒了副本還有正本放在房地產公司;說要退錢,地獄使者拿出德華做為威脅。金信覺得他今天已經沒有多餘的力氣生氣,他還有自己的問題得面對,例如神,例如鬼怪新娘,例如盼望了九百多年的死亡,當真正面對的時候才發現自己還是留戀這個人生。

都要死了,偌大的宅子就算住了另一個非人的物種又如何呢?

「房間很多,就用吧,當自己家別客氣。」他對使者露出一個虛假的笑容。

「是我家沒錯。」使者也回以微笑。

「是我家。」他收斂起笑容,冷眼看著一臉滿足的新房客。「想將鬼怪趕出棲身的老家,我佩服你的勇氣。」

使者對金信的挑釁毫不在意,剛剛那場較量中反正是他占了上風,存了三百年的薪水終於有像樣的住所,即使要與傳聞中的鬼怪同住,也不減他的好心情。又低頭啜飲一口咖啡,他注意到鬼怪手裡握著的一束蕎麥花,雪白色的花朵外圍繞著幾片嫩綠的葉子。

「喬遷之禮嗎?雖然不怎麼樣,我還是勉強收下好了,畢竟是室友嘛。」使者勾了勾手,沒握緊的花束就這樣飛到他手上。

現在的社會,每個年輕人都一樣。

金信在心裡默默下了一個結論,不想浪費氣力和使者吵架,他可不覺得自己落下風,只是為了不讓劉會長傷心而暫時妥協,要討回這筆帳有的是機會。他看都不看使者一眼,瞬移回房間之前只丟下一句話:「你就住一樓末間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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